愛心認養切結書
領養人 □□□ 茲向送養人 □□□ 領養 ○○○
領養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1.認養人需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依法辦理犬隻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絕育等事項(貓咪無強制需入晶片但需於8個月大時施予結紮手術)。
3.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絕不虐待、宰殺、出售、轉送或丟棄所領養的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4.領養人必須願意接受送養人之追蹤訪問及飼養輔導以維護動物福祉。如領養人所提供之寵物飼育環境低落、造成寵物生病、體重低於正常值等不利於寵物之任何原因,經送養人請求,領養人同意無條件將寵物返還送養人。
5.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狂犬病疫苗、驅蟲及健康檢查。
6.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7.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8.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9.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絕不棄養認養的動物。
10.當牠轉讓、遺失或死亡時,領養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依法辦理。
11.認養之動物於二星期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問題請在此期限內與送養人聯絡處理。本人亦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12.領養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13.領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者,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如有訴訟問題時可以此切結書以適當的法律途徑解決,。
14.本愛心認養切結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領養人及送養人處。
[hr]被領養動物之詳細資料如下:
動物名:
品種:
毛色:
性別:
體重:
年齡:
晶片:
特徵:
備註:
領養人(簽名):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
居住地:
聯絡電話:
手機:
E-Mail:
(請認養人配合出示身分證件供送養人核對)
送養人(簽名):
居住地:
聯絡電話:
手機:
E-Mail:
中 華 民 國 9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