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公告

各位會員朋友.方便大家聯絡.提升回覆效率
有任何需要諮詢或團購服務的朋友.除私人訊息外.也可透過FB訊息或amy47620@gmail.com聯絡我們
也可加amy姐Line-0930115888.


7月起 業者賣狗須植晶片 

想了解最新的有關狗狗的新聞資訊,想知道最近的熱門話題,進來看看就對了!

版主: Genki麻, MARY拔

7月起 業者賣狗須植晶片

文章MARY拔 » 2008-05-05, 19:33

7月起 業者賣狗須植晶片
未來寵物店不僅必須把資訊文件交給消費者,也要懸掛在展示籠外。(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農委會預告「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未來寵物店業者在買賣犬隻時就應植入晶片。此外,也要在展示籠外懸掛品種、出生日期、特徵等資訊,消費者購買時,還必須交付相關文件,否則將被重罰。修正後的辦法預計七月就可公告實施。

未植晶片 最高罰廿萬

農委會表示,目前晶片植入是在辦理寵物登記時一併進行,一般民眾應於犬隻四個月齡時辦理,寵物業者則於六個月齡。修法後改為買賣時應完成晶片植入,並在晶片中記載繁殖、買賣等紀錄,以避免非法繁殖。如果業者未植入晶片,可處四萬元到二十萬元的罰鍰。

農委會解釋,目前只有合法登記的繁殖場才能繁殖,而動物保護法之前就規定家戶繁殖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也就是民眾家中的母狗生了小狗,只能送人不能販賣。這項規定一直以來空有法令,苦無查核方法,造成家戶繁殖買賣無法遏止,民眾如賣不出去還會棄養、亂丟,進而衍生流浪狗問題,未來將可透過晶片加以管理落實。

買賣犬隻須提供資料

「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規定,寵物業者應揭露相關資訊,包括犬隻的類別、品種、出生日期、特徵、絕育情形、顏色、晶片號碼等,除買賣時必須把相關文件提供購買者,也必須懸掛於展示籠外提供閱覽,否則可處一萬五千元到七萬五千元的罰鍰。農委會說,這些資訊並沒有包含「血統證明」,世界各國都由民間機構管理、發放,我國也不例外。

草案並規定,未離乳的小狗不得買賣,檢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篩檢的先天或遺傳性疾病不得交易。

除寄養場所、寵物店、繁殖場設施必須符合一定規定,種犬繁殖也必須符合動物福利,要十八個月齡以上才能進行交配繁殖,每胎須間隔一年以上,母犬最多繁殖七胎,同時繁殖場還要聘請獸醫師或畜牧技師提供諮詢與協助。

新法只管狗 其他不管

該辦法只適用須辦理寵物登記的犬隻,不包括貓、兔等其他寵物。


新聞轉載自:自由時報

[hr]


這一些寵物的權益是誰跟農委會去爭取的呢?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跟犬髖關節狗友會的義工們去對抗一些勢力爭取過來的,希望大家能珍惜!
頭像
MARY拔
 
文章: 7671
圖片: 475
註冊時間: 2005-07-29, 21:10
來自: 遠在天邊近在眼前
性別: 未指定

回到 狗狗的新聞報導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58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