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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男虐待哈士奇 關冰箱 灌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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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Genki麻, MARY拔

狠男虐待哈士奇 關冰箱 灌高粱

文章小布 » 2009-06-10, 17:42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9/06/09 04:09
〔記者徐夏蓮/台中報導〕自稱「小豬PIGGY」的男子,買了一隻剛出生的哈士奇狗,要送給女友當禮物,揚言雙方家長都不同意飼養,他只好上網賣掉,但竟寫下他將哈士奇關在冰箱長達二十分鐘施虐、餵牠吃辣椒、灌高粱等字句,還留言威脅「賣不出去就棄養讓牠當流浪狗」,引發全台網友撻伐,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昨天表示,將向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所舉報他這項惡行。

當禮物送女友 遭拒收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志工倪京台昨天指出,有網友已從他張貼在部落格的中古機車買賣照片,比對出他工作的機車行,網友們集資三千五百元買下這隻約二個月大的受虐哈士奇犬,目前已將牠安置妥當。

網友集資買下安置

他指出,為了揪出虐狗者,網友們兵分二路,一組買狗時全程用錄音筆錄音蒐證,另一組網友躲在車中,用DV及數位相機偷拍交易過程,網友再將所有蒐證資料轉交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希望將虐犬者繩之以法。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所所長余建中表示,如果查證屬實,依違反動保法規定,將被罰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自由時報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1kx5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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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 真是病了
最後由 小布 於 2009-06-10, 18:11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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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挫冰麻 » 2009-06-10, 17:48

轉載新聞,不可以沒有出處、沒有原始發表的報社(即來源)!
也不建議全篇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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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ARY拔 » 2009-06-10, 18:51

這一個有爭議,很麻煩,所以這要鑑請AMY姐去問問看相關的規定,才可以有辦法張貼.

這篇可以先留著,但是會不會被拿掉,要看問的如何?

主要不是限制網友張貼,是文字的部分屬於報社或是記者所屬的公司跟集團所有,很怕狗友誤觸及到一些法規導致受到傷害,所以有這一個顧慮.


PS.這一篇我也看了很久,超想要貼的,這一個飼主真的是,好樣的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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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挫冰麻 » 2009-06-10, 20:29

基本上會被處罰的應該是「這個網站的實質管理者」,
張貼的人未必會被罰喔!

因為網站的「管理人」有責任與義務管理網站上的內容!

呼籲有寫部落格的狗友們注意,

不管是「自己」在「自己」的部落格,
或是「他人」在「你」的部落格上違反著作權法,
或者是謾罵他人進而涉嫌違反毀謗或公然侮辱罪,

部落格的「實質管理者」要承擔法律責任(不是指無名或是痞客邦的站務管理者),
因為「你」有權也有義務「管理」自己的部落格。

消極的不作為,例如任由他人在你的部落格上回文或留言,
都可能要負擔法律責任!

別以為文章不是自己貼的就沒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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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小布 » 2009-06-10, 23:07

真是抱歉阿 我現在了解了 以後不敢亂貼了 :w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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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himema » 2009-06-10, 23:45

這個真的很可怕,如果不是小布有講,我還真的不知道咧。

不過,原來貼文有這麼多規定阿~算是也學到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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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ARY拔 » 2009-06-11, 03:16

是我那一天看到這一篇的緣故,原本是還好,現在會很緊張,我也怕AMY姐被罰到,當初AMY姐就有講,罰是罰她我怕什麼?
http://www.dogchd.net/viewtopic.php?t=13441

但是我不希望有人因為這一個東西被罰,蠻冤枉的. :shock:

所以以後如果要貼新聞,可能就需要貼連結,因為依照剉冰麻貼出來的法源法律網的內容,連結是不會影響到著作權法.

但是連結有一個問題,不是所有的新聞他們都會永久保存,幾乎一段時間就會刪除舊的檔案,所以這就很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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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iiro麻 » 2009-06-11, 09:06

Linsang 靈貓 阿偉 寫:但是連結有一個問題,不是所有的新聞他們都會永久保存,幾乎一段時間就會刪除舊的檔案,所以這就很麻煩了.


那就會養成大家閱讀新聞隨手寫摘要大意與心得感想了...

這可是沒有自修可以抄解答...

大家來狗友會可以練習寫作鍛鍊文筆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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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挫冰麻 » 2009-06-11, 10:34

有任何疑問可以致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

"(02)23767149 與本局著作權組三科聯繫。"

想問什麼就問清楚囉 :D
公務員是用來幹嘛的 :lol: (答:服務民眾 :mr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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挫冰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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