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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飆40℃ 愛犬曬死 洗完澡拴7小時 屋主違《動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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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Genki麻, MARY拔

頂樓飆40℃ 愛犬曬死 洗完澡拴7小時 屋主違《動保法》送辦

文章moncky » 2010-08-05, 23:44

警察如果在第一次去的時候...
有先把來福帶回警察局的話~~~就不會這樣了!!
警察的知識需要再教育!!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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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tess1223 » 2010-08-06, 03:05

帶回警局, 然後呢?
台灣沒有專職的動物警察, 帶回安置那並非警務人員的責任,
若非自家也有養伴侶動物的警務人員也不見得會知道這些資訊!
請別期待警察會真的會變成萬能的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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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my » 2010-08-06, 08:09

動保的工作其實專責單位是各地的動檢所
只是民眾有事不知道找誰時.就會先找人民褓姆波麗士大人
但是警察真的不是萬能的.他們的權責也有限.真的不能要求他們都懂

問題是出在飼主對自己的狗毫無責任心
也毫無飼養觀念.洗完澡放樓頂是打算把他"晒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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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啾球麻 » 2010-08-06, 10:43

全台灣這一類的case我想多到不行(警察應該常常接到無數通奇形怪狀的通報)
警察有權力像電影裡,很帥氣的把門踢開然後進去救狗狗嗎...
台灣在動物這一塊仍是很空洞

一切就是可憐了狗狗、貓貓、遇人不淑的動物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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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大黑麻 » 2010-08-06, 19:56

警察在很多時候也是無能為力 :|
例如:看到狗在車裡不能敲破車窗..屋主不在家不能破門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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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ucky拔 » 2010-08-06, 20:16

那隻被活活曬死的狗狗 真的是屋主的愛犬嗎 :evil:
40 度高溫對狗子來説如同酷刑加身 7 hr :!:

一滴水也沒有的鐵碗
頂樓女兒牆上一道道抓痕
狗狗臨死絕望的悲鳴
屋主是瞎了?? 聾了?? 還是存心?? 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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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狗來馬咪 » 2010-08-06, 21:41

還記得之前一個新聞

警察為怕毀損民眾的車子
不敢救車裡的狗狗

活活地看著狗被烤死.....



真不知道是怎麼考試的,居然能考上警察!!
____

隨隨便便去翻「警察職權行使法」,就看到相關法條了!!
第二十六條  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得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立法說明】參考行政執行法第四十條規定,明定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遭受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
得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以因應警察執行救護任務之需要
_____

看看它的立法說明,再看那個狗被烤死的案例....明顯可知,警察是否法律知識不足!?

所以在那個警察不救狗的新聞之後,馬上就有人出來批了!!

狗在法律上是物,就是屬於人的『財產』,當然可以救護..
_____

其上述狀況實可成立民法第150條、刑法第24條的「緊急避難」規定...
民法第150條為例: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

_____

就人之常情,一塊玻璃,一條生命,你會選擇哪一項??

我........會選擇砸破玻璃,救一條狗命,不管那條狗是誰的...

就刑法上,我一定沒罪...
就民法上,其損害賠償,也得要車主上法院提告,法官判決確定車主勝訴,我才要賠
但從民法的緊急避難來看,我贏面比較大...

車主若真的愛狗,也會感謝人救狗

請看:堅不破窗...旁觀狗烤死...警察挨告
最後由 狗來馬咪 於 2010-08-06, 21:53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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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tess1223 » 2010-08-06, 21:51

車主若真的愛狗,也會感謝人救狗

那車主若比較愛車子. 狗狗被救出來了. 活跳跳的一尾,
那妳說警察會不會因為這樣又上新聞被抨擊職權濫用甚至因為毁損而被告上法庭?
(先不用講不上法庭, 光是在單位裡就很有得寫報告了)
真的那時候, 會有正義人士出來聲援那位警察嗎?

換到這宗新聞的時空背景亦同!

還有, 建議修改一下您的部份文字, 這己牽扯到人身攻擊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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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狗來馬咪 » 2010-08-06, 22:02

我相信相關動保團體會出來聲援....

謝謝你的提醒,我已修掉文字。
警察的報告寫不完.....那其實不干人民的事..
人民的生命、財產被侵害時...還要去想警察的行政程序繁簡難易嗎???

但就法論法,警察是行使職權,他有法的依據來行使公權力...我講的這個case,很明顯是警察知識不足....
所以警察砸壞車窗,就法來推,是有「阻卻違法事由」的。

若是尼媽今天講的這種情形
警察的立場比較有利

尼媽所說的「會有正義人士出來聲援那位警察嗎?」
這已是跳脫法律層面,所探討的問題...

我個人之見,我想動保團體應會出來聲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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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啾球麻 » 2010-08-06, 22:12

不知道怎麼樣的人會把狗狗放在車子裡給車子烤
這則新聞,主要還是車主的過失大於警察

以一般人(警察)心態來說…我想他們不會想要沒事去「冒險」
不必要去冒可能會被告or要賠錢的風險去做這一件事

另一條可以解決之道是:查車子的車牌號碼聯絡車主再行決定
中間耗掉的時間應該以5min可以解決,狗狗也不至於失去生命
(不用過像火星上的恐怖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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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狗來馬咪 » 2010-08-06, 22:18

其實不一定只有破窗可以救
如球媽所說,還有其他方法可行...
視當時情況而定,如果聯絡不上車主,
找鎖匠
或利用當地的鄰里廣播…

破窗是「最後手段性」

警察有其選擇手段的裁量。

____________


不管怎樣,我要強調的是

可以救,那警察為什麼不救!!

如此而已

當時的警察,其實有其他方法可行,為什麼要放著狗死掉呢???


光這點,絕對引人非議!!

救,不是只能破車窗,這是最後手段

當真的其他方法皆不可行時,才使用最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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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oncky » 2010-08-06, 23:09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那飼主要把狗帶到頂樓洗澡??
意義在哪?
口口聲聲說自己是愛狗的...
我不知道從哪可以看出來??

狗來麻~~~
其實很多人粗心到都會把自己的小孩(人類)給關在車裡忘了...
讓他們在裡面烤...或被擄走...
所以我覺得最要罵的還是家長...
很多時候~~~警察做太多還會被告呢!
所以之前只是很純粹想說如果警察可以把狗狗先帶回的話...
就不會發生憾事了!!
但~~~後來想想...
好像真的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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