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09 09:21
美一年輕人殘暴殺狗 被判處六年徒刑
中央社記者張蕙燕達拉斯八日專電
美國德州達拉斯地區一名二十五歲的年輕人,被法官以殘暴手段殺害小狗的罪名,判處長達六年的徒刑,並處以兩千五百美元的罰款。
「殺狗」對嗜食狗肉的東亞地區少數民眾而言,可能是件稀鬆平常的小事,但是對美國這個相當重視動物保護的國家來說,恐怕「代誌大條」了!最近達拉斯地區的居民柏克森,持刀追殺一隻只有五磅重的長毛吉娃娃「菲菲」,成為當地的頭條重大新聞。
據法庭七日指控說,可憐的小菲菲被吸食了毒品的柏克森,一共殺了十五刀,並且砍下了她的小狗頭。
柏克森的律師希望法庭考量當時他是在吸食毒品後,神智不清情況下導致的罪行,希望改以為期九個月的勒戒康復計劃。
不過,菲菲的主人克拉克想起去年四月發生的事件,仍憤恨難消地說,「柏克森僅六年的徒刑實在是太便宜他了,他至少應坐五十年的牢。」據達拉斯警方作證,柏克森闖入克拉克家偷竊包括電視、光碟放映機、衣物等,先將贓物藏在克拉克家附近樹叢中,然後再度闖入克拉克家殺菲菲,並且從樓下追殺到樓上,再殺到樓下,直到把菲菲的頭砍下來為止。
更令人髮指的是,當克拉克太太返家發現菲菲沒有頭的屍體後,柏克森還隔著籬笆對著克拉克太太大笑。
柏克森解釋說,他之所以殺死菲菲是因為這隻狗實在太吵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