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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一起養狗.若沒在一起了狗狗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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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barkingdog, fifiyen, 米蘭查禮姆, Rainbow

情侶一起養狗.若沒在一起了狗狗歸誰?

歸自己
222
91%
對方
16
7%
送人.避免觸狗傷情
6
2%
 
總投票數 : 244

文章amy » 2010-07-27, 12:29

barkingdog 寫:
ken將麻 寫:養狗之前就是有先講好狗跟誰好就都跟誰
誰知分手後卻又變了調...
當初講好的都變成屁話..
明知道狗兒都是我在照顧~我付出多少心血在他們身上
狗兒們也跟我比較親
分手後就是把狗帶走!
即使狗兒再難過(不吃飯)也不願意讓給我...
連看的權利也沒有?
只為了一口氣嗎? :cry:


所以打晶片很重要啊...
看晶片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
法律上站的住腳!


賓果
說到重點要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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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多多、米奇麻 » 2010-07-27, 14:49

我們家米奇就是這樣被丟出來的啦~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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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黃毛毛的麻 » 2010-07-27, 15:21

amy 寫:
ken將麻 寫:如果兩個人都搶著要狗勒
一個是花的錢比較多的
另一個人都是他在照顧狗兒們
這樣該歸誰 :?:


如果2人都真的愛狗.會在意的是狗如何過的最好
如果一個人只能有能力提供照顧.另一個只有錢沒時間
那麼供錢的可以繼續供.照顧的就繼續照顧.狗仍可以是共有

愛是擁有不是佔有.人分手只是不繼續做情侶. 不是需要不相往來
如果你能照顧又有能力能供給他所有狗的需要.那麼才能探討跟誰最好
很多事的答案不一定是二分法



同意+1

雖然我沒有這個問題 因為一開始毛毛就是我自己養的
只是說因為有了毛小孩後這幾年幫他挑選未來的爸爸時 考慮的層面就會比較多
有很多事情都要先溝通好 例如 萬一以後要結婚 毛毛一定要同住 以後若有了小孩 毛毛也不能夠被忽視
所以即使是屬於情侶兩人的狗 也應該好好的溝通一下 萬一之後面臨分手的局面 應該怎麼安排對狗狗比較好!!!

最痛很的就是 把狗丟出去這種人.....
沒責任感的人 什麼理由都是藉口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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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Genki拔 » 2010-07-27, 21:46

晶片上的登記人是誰就是誰的...民法的物權...

除非另有白紙黑字且公證過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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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en將麻 » 2010-07-28, 10:56

對!我就是帶狗兒去打晶片
原本也想走法律途徑把狗要回來
但對方打電話給我母親說一些話
還答應我媽媽會讓我每個禮拜可以看到狗兒
讓我媽媽逼我把狗給他 :cry:
之後再用盡各種理由
例如不要打擾他的生活 要我過嶄新的生活 這樣對我好
什麼什麼的...講了一堆
就不讓我看狗兒


有晶片有什麼用?
只要一張嘴可以把黑的講成白的
讓我的長輩相信他的作法是對的
我也只能被牽著走

唉..............................................
也只能怪我當時太懦弱
不敢跟他互告 :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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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my » 2010-07-28, 11:26

有晶片當然有用.問題是出在於你自己是否主張所有權.
你不主張.晶片當然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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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Noodle麻 » 2010-10-20, 23:02

只要狗狗身上的晶片是誰的名字,狗就是屬於誰的嗎?有權利不讓狗接觸誰嗎?
那如果對方執意想要,晶片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如果對方說是你自己偷帶狗去打的呢?
這樣在法律上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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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my » 2010-10-21, 00:07

Noodle麻 寫:只要狗狗身上的晶片是誰的名字,狗就是屬於誰的嗎?有權利不讓狗接觸誰嗎?
那如果對方執意想要,晶片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如果對方說是你自己偷帶狗去打的呢?
這樣在法律上怎麼說?


在法律上是保護所有權的
晶片是證明.但當然是建立在合法的登記下
如果偷了別人的狗去打晶片.只要你能證明
那麼對方反而要吃上不實登載和侵占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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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福仔 » 2010-10-21, 22:21

只要狗狗身上的晶片是誰的名字,狗就是屬於誰的嗎?有權利不讓狗接觸誰嗎?
那如果對方執意想要,晶片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如果對方說是你自己偷帶狗去打的呢?
這樣在法律上怎麼說?

如果是撿到別人的狗在帶去打晶片 被原主人發現 只要原主人可以舉證 狗是他的
如AMY姐所說 他可以告你
舉證 狗身上的明顯特徵 飼養生活紀錄、照片、醫生病例.......這個 只要是用心的主人 都有這些紀錄 不用擔心 不是嘴巴嚷嚷就可以 要有實際證據低....
晶片 只是其中一種證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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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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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Noodle麻 » 2010-10-22, 14:10

福仔 寫:
只要狗狗身上的晶片是誰的名字,狗就是屬於誰的嗎?有權利不讓狗接觸誰嗎?
那如果對方執意想要,晶片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如果對方說是你自己偷帶狗去打的呢?
這樣在法律上怎麼說?

如果是撿到別人的狗在帶去打晶片 被原主人發現 只要原主人可以舉證 狗是他的
如AMY姐所說 他可以告你
舉證 狗身上的明顯特徵 飼養生活紀錄、照片、醫生病例.......這個 只要是用心的主人 都有這些紀錄 不用擔心 不是嘴巴嚷嚷就可以 要有實際證據低....
晶片 只是其中一種證據而已



那像說如果是以不好方式分手後,雙方都要狗,但是分手後狗住在乙方那,甲方也讓乙方照顧,而後來乙方覺得各有各的生活而不想讓狗接觸甲方,因此甲方要錢乙方不願給,這樣告上法院會怎樣?假使在晶片名字為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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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my » 2010-10-22, 16:06

Noodle麻 寫:
福仔 寫:
只要狗狗身上的晶片是誰的名字,狗就是屬於誰的嗎?有權利不讓狗接觸誰嗎?
那如果對方執意想要,晶片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如果對方說是你自己偷帶狗去打的呢?
這樣在法律上怎麼說?

如果是撿到別人的狗在帶去打晶片 被原主人發現 只要原主人可以舉證 狗是他的
如AMY姐所說 他可以告你
舉證 狗身上的明顯特徵 飼養生活紀錄、照片、醫生病例.......這個 只要是用心的主人 都有這些紀錄 不用擔心 不是嘴巴嚷嚷就可以 要有實際證據低....
晶片 只是其中一種證據而已



那像說如果是以不好方式分手後,雙方都要狗,但是分手後狗住在乙方那,甲方也讓乙方照顧,而後來乙方覺得各有各的生活而不想讓狗接觸甲方,因此甲方要錢乙方不願給,這樣告上法院會怎樣?假使在晶片名字為乙方的!


法律上狗的定位是"物".所以這是所有權的問題
1.晶片登記是所有權的認定.原則是犬隻來源也合法.那麼沒有任何爭議.例如有購買憑證或認養憑證或證人
2.但如果狗是甲方所購買或認養.但不曾表達要把狗贈送或轉讓予乙方.那麼就算是乙方在飼養也不能
主張所有權.只能認定是甲方寄養在乙方.當然前題也是甲方必須能證明犬隻是其所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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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仙草麻 » 2010-10-23, 03:56

但是反悔呢??一直走在分手邊緣就是為了這個原因

明明是當時是買給我的 但是現在一講到要分手卻說狗是他的


但是狗的一切都是我在一手包辦 看醫生什麼的資料也都是我的

雖然其中兩隻已經打完晶片 (名字是我的) 還有一隻還沒有 但是還是擔心真有那麼一天

狗會被強行帶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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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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